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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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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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邀请县信访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通过实地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听证室、数字检察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观看《“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团结花”结出“幸福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片和《“(6+2)×4”党建模式 推动党建业务双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宣传片,详细直观了解“石榴籽”检察服务窗口创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数字检察等助力“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专项监督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孟强同志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组织架构、监督职能和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概况,并通报了“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
与会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表示满意,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对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与检察干警进行了互动交流,围绕如何在检察环节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最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县信访局局长王刚同志对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化解群众来信来访、创建“石榴籽”检察服务窗口和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等方面取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信访部门的接访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荣生同志表示,希望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在办理电信诈骗等涉民生领域的案件时,开展针对性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作用,对相关行政部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打击处置工作合力不强、宣传引导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切实推进诉源治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正视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才能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持续深化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供了工作思路,开阔了思维视野,拓展了监督领域。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办好为民实事,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